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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8级师范专业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分(2018-2021年)排名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27 浏览:

各班级: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等通知,省内本科高校2022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纳入本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双选范围,中国内地(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的我校师范类本科生可参与本次选拔。

符合本次选拔标准的同学,根据个人意愿,通过线上或线下直接考核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进行洽谈签约。

按照我校相关选拔标准,现将我院2018级师范专业毕业生综合评价(大一至大三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分)相关排名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3月29日(星期二)17:00前提出(联系人:葛老师;联系方式0592-6162002、13290781357)。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

附件2  2018级舞蹈学(海外教育)2018-2021年综测平均分公示表  

附件3  2018级音乐学(海外教育)2018-2021年综测平均分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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