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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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福建省高校、泉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5 浏览:

各系、教研室、基层党支部:

根据福建省委、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和泉州市委组织部有关“一先两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文件通知精神,现将学院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和重点

推荐的表彰对象:获得过2011年以来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推荐重点是近年来特别是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科研、教学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副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主要是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

二、推荐表彰对象名额

学院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1个,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1名。近五年内曾被授予全国、全省、福建省高校和泉州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一般不再重复推荐。

三、推荐办法与要求

表彰对象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任务,各支部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表彰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请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名单报送至院党委(由于时间紧迫,先报送名单即可),联系电话:0592-6162002。

学校将从学院推荐对象中择优向上级党组织报送。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docx

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x

附件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docx

音乐舞蹈学院党委

2016年4月25日

学院党政办公室:05926162029     学生工作办公室:6162002     邮箱:ywxy@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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