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关于邓洪宇等16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11-10 浏览:

经党组织培养考察,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党支部于11月10日召开支部确定发展党员大会,并报送音乐舞蹈学院党委审批,经组织层层考察、讨论,决定将邓洪宇等16同志确为党的发展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音乐舞蹈学院音乐系本科生党支部:

2013级音乐学(海外教育)1班:邓洪宇、黄玲、易思敏

2014级音乐学(海外教育)1班:李清雅、张晋铭

2014级音乐表演1班:何欢

音乐舞蹈学院舞蹈系本科生党支部:

2012级舞蹈学(海外教育)1班:费玲玲、李紫瑾、王笑笑、王倩妃、王耀

2013级舞蹈学(海外教育)1班:姜漫、刘璇、王诗瑶、王艳玲

2014级舞蹈学(海外教育)1班:王可

党员和群众对其是否能列为发展对象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采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于3月24日前向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公示期: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

公示电话:0592-6162001

0592-6162002

公示邮箱:ywxy@hqu.edu.cn

音乐舞蹈学院党委

2015年11月10日

学院党政办公室:05926162029     学生工作办公室:6162002     邮箱:ywxy@hqu.edu.cn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版权所有 1996-2011 华侨大学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422号

  • 微信公众号
  •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