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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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刘然等十六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9-14 浏览:

根据音乐舞蹈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细则和安排,各团支部严格按照程序相继开展推优工作,经个人申请,班级推优,团委审核考察,拟确定田晓娜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如下:

2014级音乐学团支部:刘然 胡月 郑学铭 叶青 杨明姝

2014级音乐表演团支部: 梁鑫 彭天利

2014级舞蹈学团支部: 李之怡 胡百合 刘真真 王嘉慧

2014级舞蹈表演团支部: 蒋东亮 杨佳鸣 贾露露 黄秋实 张茂琳

如有疑义,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应。

公示期:2015年9月14日至9月17日

院党委电话:0592-6162001

院团委电话:0592-6162002

公示电子邮箱:ywxytw@163.com

音乐舞蹈学院党委

2015年9月14日

学院党政办公室:05926162029     学生工作办公室:6162002     邮箱:ywxy@hqu.edu.cn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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