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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樊彦君等23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11-15 浏览:

根据《音乐舞蹈学院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各团支部近期完成了团支部推优工作,经学院团委审核,学生党支部考察讨论,学院公示,决定确定以下23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 ,具体名单如下:

11级音乐团支部:樊彦君

12级音乐团支部:吴梦思、胡艳梅、张润玉

12级舞蹈团支部:李 苗、王笑笑、李英杰、刘擎宇、李虹豆

钟 情

13级音乐团支部:张 盛、赵岱斌、王佳茗、黄 玲、成 凤

杨铭皓、段青青

13级舞蹈团支部:董少雅、赵嘉宁、王艳玲、司陶陶、张 科

刘 璇

音乐舞蹈学院团委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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