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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团干评选和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1 浏览:

各团支部:

为更好地发挥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堡垒作用,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紧密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开拓进取、奋发成才。根据《关于开展华侨大学2012年度五四评优和表彰工作的通知》华大团〔2012〕11号)精神,院团委决定于4月份在团员年度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开展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团员民主评议活动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是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强化团员先进意识和模范意识,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严肃团的纪律,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团支部按照《华侨大学团支部工作办法》和《华侨大学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工作程序》及《音乐舞蹈学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的规定综合评议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和不合格团员”(优秀团员比例应控制在本支部团员数的20%以内),并填写《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报表》,将材料于4月10日前上报院团委备案。

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

为引导我院团员青年更多地参加艺术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素质拓展活动,本次先进团支部评比将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艺术实践与创新、社会实践以及与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参与及开展情况、素质拓展计划、与校外团组织共建等作为评选的重要内容。

各团支部应在评选前准备好文本总结、PPT、视频或者通过团支部集体节目表演等形式展示团支部风采,并将《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审批表》、《支部工作手册》及支部工作总结(注意图文结合)、奖状复印件等参评文字材料于4月10日前交至院团委,并将总结的电子版发送至31881048@qq.com

初定于4月10日周二下午在F5103举行团支部风采展示与先进团支部评审会,进行支部工作汇报。

三、校优秀团员、团干及院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工作

学院将在各支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将参照个人绩点、参与组织建设、文艺汇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方面情况,对各班评议为优秀的团员进行评议,推选出校院优秀团员团干候选人。

四、表彰与奖励

1、团支部要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暂缓注册时间为3个月至半年),待他们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经教育帮助仍未改进的,应予除名,并报上级团委审批。对个别不合格团员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团委审批。对犯有严重错误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团纪处分。

2、校级、院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团干的奖励按照《华侨大学共青团员奖励办法》执行。

3、对各团支部评议出的优秀团员进行通报表扬。

4、对于表现突出又积极要求入党的团员,团组织应向党组织推荐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五、其他要求

1、各团支部要认真准备先进团支部的评选,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团员程序的各项要求,努力做好团支部的建设,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

2、各团支部组织要认真学习《团章团规汇编》及《音乐舞蹈学院团员民主评议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上报各类相关材料。如果上报的人员、材料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相应的评优名额自动作废,不再增补。

3、在本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过程中应注意厉行节约。各类总结、表格等材料不得彩印。

4、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团干部:2名;校级优秀团员:5名;

院级优秀团干、团员:5名;

校级先进团支部:1个;院级先进(活力)团支部:1-2个。

附件:(表格点击下载)

1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报表.doc

2、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

3、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审批表.doc

共青团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学院党政办公室:05926162029     学生工作办公室:6162002     邮箱:ywxy@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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