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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九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 浏览:

 

各系(部)、室、班级

 

为更好地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同时为校级以上竞赛选拔优秀作品,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加强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意见》(华大学〔2018〕18号)和《华侨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4学年聘期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华大人〔2021〕12号),校团委、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学生处决定联合启动第二十九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简介

挑战杯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的简称,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竞赛官方网站为www.tiaozhanbei.net“挑战杯”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另一个则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这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

二、参赛范围

1.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以及硕士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本届“挑战杯”校赛参赛作品我院可推荐1份作品参赛,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20209月以来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每人限报一项作品)。

三、时间安排

1.宣讲动员(11月8日前):学院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联系葛老师了解相关文件和作品文本填报要求及大赛注意事项。

2.项目申报11月15日前申报团队请于1115日前需按照作品参赛说明(附件2)将参赛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音舞大楼105葛老师处其中应报送纸质版材料:作品申报书(附件3)一式五份作品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附件5)撰写的作品文本一式五份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一式五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2051542611@qq.com

3.学院评审11月20日前):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开展评审会,择优推荐优秀项目上报学校

4.成果展示(12月中旬):进入校赛的申报团队进行展位现场答辩及实物展示,专家结合答辩情况确定第二十“挑战杯”校赛获奖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充分重视,加大动员。本届竞赛将作为我校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重要依据。

2.精心组织,强化培训。学院将适时组织参赛师生认真学习《华侨大学关于加强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意见》(华大学〔2018〕8号)(附件6)和《华侨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4学年聘期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华大人〔2021〕12号)(附件7)文件精神,熟悉掌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附件7)、《“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附件8);鼓励有条件的老师将实践教学融入“挑战杯”参赛项目的培育指导中;按照作品分类进行有针对性的选题、作品申报书及作品文本撰写、展位布展、项目路演等展开全方位的辅导培训;要举办学术规范、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创新团队建设等相关内容的讲座;邀请有关专家、科创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师及国赛省赛获奖师生参与各基层团支部的赛事动员、指导培训工作,推进学风建设和活力团支部建设,营造科技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和爱学乐学的优良学风。

五、注意事项

1.选拔标准。项目选拔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因素。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要有思想、有理论、有理念,扎实调查研究社会热点问题,并且能以学生身份努力做一些公益实践,以使调研成果能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政府现代化治理;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如学生自主研发或参与程度较高的小发明、小创造,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较好市场前景并已经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有可能在短时间内产生成熟技术解决方案或实务产品。学生已获专利的作品可优先选拔推荐。

2.项目来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社会实践以及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立项资助的项目请积极申报。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六、资助与奖励措施

    1.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加强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意见》(附件6)参加“挑战杯”竞赛获奖的学生,按比赛获奖的级别、名次颁发相应的奖金。

赛事

级别

“挑战杯”

获奖等级

奖励金额(元)

“创青春”

获奖等级

奖励金额(元)

国赛

特等奖

50000

 

 

一等奖

40000

金奖

40000

二等奖

30000

银奖

20000

三等奖

15000

铜奖

10000

省赛

特等奖

15000

 

 

一等奖

12000

金奖

10000

二等奖

8000

银奖

6000

三等奖

4000

铜奖

3000

 

 

优秀奖

2000

校赛

特等奖

1000

金奖

1000

一等奖

800

银奖

800

二等奖

600

铜奖

600

三等奖

400

优秀奖

400

2.对于入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终审决赛的项目,按实际需求赛前每项追加不超过8000元的竞赛资金;对于进入国赛终审决赛的项目,根据实际需求赛前每项追加不超过12000元的竞赛资金。

3.参加“挑战杯”获得国赛三等奖(铜奖)、省赛二等奖(银奖)及以上的学生项目负责人可授予“学生科技创新标兵”荣誉称号。获得省赛二等奖(银奖)以上者,并在排名前三或参赛队员中排名前40%,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4.在符合优秀毕业生的同等条件下,获得国赛三等奖(铜奖)、省赛一等奖(金奖)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可在毕业时优先考虑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5.本科学生参赛获奖可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具体标准参照《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6.根据我院推免研究生相关条例,对获得省级和国家级“挑战杯”赛事荣誉的同学在评选时根据获奖等级可相应加分政策

7.在综合素质测评时获得挑战杯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第一作者加5分,其他作者加3分(以证书为准)。

 

附件:

1.第二十九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学院参赛作品申报控制数(含研究生作品数)

2.第二十九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说明

3.第二十九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4.第二十九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学院作品汇总表

5.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

6.华侨大学关于加强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意见

7.华侨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4学年聘期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

8.“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9.“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共青团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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