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三)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
音乐专业(135200,区分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音乐教育 (Z1)、音乐表演(Z2)
(一)音乐教育方向
音乐美学、音乐分析(合唱合奏作品分析)、中国传统音乐、少儿歌舞编创、形体训练、高级视唱练耳、钢琴即兴伴奏、声乐教学与实践、计算机音乐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钢琴教学与实践、海外学校音乐教育研究、中国音乐教育简史研究等。
(二)音乐表演方向
钢琴演奏:钢琴演奏1-5、重奏1-2、艺术指导、中外钢琴发展史
声乐表演:声乐专项主课1-5、重唱、声乐舞台表演、艺术指导、中外声乐发展史
器乐演奏:器乐专项主课 1-5、室内乐1-2、器乐舞台表演、中外器乐发展史
三、申请流程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申请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8日上午9点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获得本科学校的推免资格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的第一天完成对我院的申请。
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
2.提供能反映本人真实研究水平的简介、成果或相关论文。
3.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等。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或拟录取资格。上述材料按顺序制成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专业-方向-推荐免试报名”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发至邮箱ywxy@hqu.edu.cn。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
1.网上报名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在招生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核
我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在24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院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我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按照推免生接收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
地点: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厅
第二轮面试时间: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下午2:30开始
(2)复试流程
①考生首先进行自我介绍(准备能反映本人真实研究水平的成果或相关论文,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等情况的PPT);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展示及相关专业知识提问;
③面试结束。
(3)复试内容
①英语口语测试
②综合素质问答
③专业考试内容
Z1音乐教育方向
10分钟以内的教学片段展示(以中小学音乐教材内容为中心);主项展示2首(不同风格);自弹自唱1首。
Z2音乐表演方向
A.钢琴演奏
练习曲1首;三声部以上复调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中外乐曲自选1首。
B.声乐表演
a美声唱法:歌剧作品2首、艺术歌曲2首;
b民族唱法:民族歌剧作品2首、民歌2首。
C.器乐演奏
a中国乐器演奏(招收笛子、扬琴、二胡、琵琶、民族打击乐):传统乐曲2首、协奏曲1首、技巧性乐曲1首;
b西洋乐器演奏(招收大提琴):协奏曲1首、奏鸣曲1首、中国作品1首、自选作品1首。
注:除钢琴外所有乐器自备,伴奏人员自带。
4.拟录取
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拟录取通知,如逾期未同意,学校有权撤回拟录取通知并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院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本简章其它未尽事宜依照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hqu.edu.cn/index.ht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92-6162028
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