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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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0 浏览:

 各班级:

综合素质测评是学生进行自我总结、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是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的有效办法,是学生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华大学〔2013〕42号),现将做好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充分发挥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杜绝弄虚作假。组织班级同学认真学习《华侨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学院的相关细则,严格实施综合素质测评的方法和步骤,确保综合素质测评公正、准确。
二、每位同学认真做好“综合素质测评自评项目”,对涉及到每个学生加减分的项目和分值,班级要组织班级学生干部和班主任进行核实、补充;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班上进行公示,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以班级为单位,按学生测评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汇总,并于9月30日前将汇总表文本版经由班主任签字确认后报送学院团委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274111912@qq.com(电子版请以班级为单位制成压缩文件,邮件主题请注明“**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三、综合素质测评时间安排
本次测评预留时间短,但请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保质保量、不打折扣认真组织完成,请遵照以下时间截点安排班级测评工作。
1、9月21日-24日,综测测评有关事项在班级内部进行宣传动员,班级同学自行准备相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组建班级测评小组人员名单,9月21日中午班长、团支书例会时领取测评有关材料;
2、9月25日晚点名时间,各班级自行组织分发音乐舞蹈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指导同学逐项填写自评并签名确认;
3、9月26日-28日,班级测评小组成员对班级同学逐一审核、补充得分,加总计算总分,并按总分排序;
4、9月29日-30日,各班级汇总得分填写电子版《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附件2),并将结果在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经由班主任签名确认后提交学院团委备案。
四、有关事项说明
1、所有加分项目均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证书复印件并附在测评表里,同一项目在当年获多项奖的或多个任职的按最高项记分,不得累加;
2、此次测评仅限于2015-2016学年,即测评及证明材料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3、各班级在测评时务必自觉接受班主任全程指导及学院综测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不得弄虚作假,班级测评依据、定分(尤其是集体项目)要取得共识,步调一致;
4、通报批评(含处分、晚点名、升旗等)、表彰、任职(校学生会、院三委会、党支部班委等)证明可由学校、学院统一提供裁定,其他证明项目采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加减分应由本人自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方可。
 
 
共青团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学院党政办公室:05926162029     学生工作办公室:6162002     邮箱:ywxy@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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