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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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李碧葱音乐舞蹈大楼安全使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17 浏览:

音舞﹝2021﹞32号

学校面临严峻疫情风险为了进一步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文件通知,结合李碧葱音乐舞蹈大楼楼内结构和用途,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风险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到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学院和大楼的安全管理工作

 长:侯艳茹  马海生

副组长:余幸平

安全管理责任人:阮静实验室、教室区、琴室等)、黄曲彬办公区和公共区域

二、做好教学服务,进行分区管理

根据疫情期间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大楼结构和使用特点进行分区管理,具体分为:办公区、公共区域和教室区域(包括舞蹈教室、排练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学生琴室、教室琴室,根据各个分区特点进行针对性的疫情防控部署。

(一)办公区和公共区域

按照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文件精神,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通风,每日消杀。

(二)教室区域

学院教室区包括舞蹈教室、多媒体教室和各排练教室,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文件通知进行管理。

1.采取人员流量控制措施每间同时使用人数不得超过5人,如发现使用人数过多,即刻关闭教室,暂停使用

2.开放时间改为两个时段:8:00-12:00,14:00-18:00。

3.使用时,须全程佩戴口罩禁止聚集,减少流动

4.每日教室上午和下午使用前各消杀一次,使用后各通风一次,每次通风不少于30分钟。

三)实验室

音乐舞蹈学院实验室包括音乐厅、演播厅、录音棚、电钢琴教室、计算机音乐教室、电脑音乐工作室、视听室和虚拟演播室,按照疫情期间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文件通知进行管理。

1.本科实验室暂停开放,重启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开放使用前,实验室应进行通风和消杀。

3.开放使用时,所有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开展实验工作时,全程处于良好的通风状态。对于不适合通风的实验,实验结束后进行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

4.禁止在实验室从事除实验以外的任何活动。发现身体不适或体温异常严禁进入实验室

(四)学生琴室

1.开放时间改为两个时段:8:00-12:00,14:00-18:00。

2.采取人员流量控制措施每间每个时间段仅限1人使用,如有违规者,则禁用琴室使用资格1周。

3.进出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身体不适或体温异常不得进入。

4.每日琴房上午和下午使用前各消杀一次,使用后各通风一次,每次通风不少于30分钟。

(五)教师琴室

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琴室管理规定》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1.教师个人为各个教师琴室的安全责任人,教师个人负责教师琴室内的通风事宜。

2.教师应严格执行线上教学要求,不得将教师琴室私自借给学生使用。

3.琴室外通道和琴室门把手按照公共区域标准进行消杀。

三、从严从紧从细,全面落实校园防控措施,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音乐舞蹈学院

                         2021年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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