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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4 浏览:

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


音舞﹝2022 10

音乐舞蹈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华侨大学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音乐舞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学生自主申请阶段(9月5日中午12点前)

根据《音乐舞蹈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向音乐舞蹈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华侨大学2023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同时提交有关成果与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的纸质版须于9月5日中午12点前交至音乐舞蹈学院108办公室;电子版于9月5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ywxy@hqu.edu.cn。

2.资格审核、确定推荐名单(9月7日前)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本学院推免办法和实施细则,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相关论文、专利及成果、学科竞赛等材料进行审核认定,按学分绩点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依序排名确定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

3.院内公示(9月8日至9月12日)

9月8日至9月12日,学院将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在本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材料报送(9月13日)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院将于9月13日前将《华侨大学2023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华侨大学2023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学校将在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最终报送名单。

二、名额分配

待学校名额分配方案确定后另行公布。

三、其他说明

1.如对推免工作任何环节存在异议的,应根据具体事实,形成书面材料,向音乐舞蹈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2.咨询、监督电话及邮箱

电话:6162030    邮箱:ywxy@hqu.edu.cn


附件1:音乐舞蹈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音舞﹝2021﹞53号)

附件2:华侨大学2023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音乐舞蹈学院

2022年9月3日



学院党政办公室:05926162029     学生工作办公室:6162002     邮箱:ywxy@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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