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音舞〔2018〕24号
音乐舞蹈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2018〕60〕号)文件精神,现将文件的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老师务必按文件要求和时间安排填写和提交表格,否则将会影响全院老师的考核工作和岗位津贴的发放。
一、考核工作
1. 根据学校要求,本学年年度考核仍然采用网上填报、单位审核的办法,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须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年度考核个人填报”栏目中按要求填报有关内容。
2. 考核时间:教学工作的核算时间从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科研业绩的核算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服务工作的核算时间从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3. 教学科研岗位系列的本科教学工作量从教务管理系统中自动提取;研究生课堂教学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从研究生院的系统中自动提取;科研工作量从科研管理系统中自动提取;服务工作情况由个人填写,学院核对;学年度个人总结、获奖情况由个人填报、单位审核。
4.中层领导干部(处级)的考核由校组织部负责,优秀等次指标单列;借调、挂职等外派人员按管理单位由校长办公室或组织部组织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单列。两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和《年度考核表》由所在单位输入、打印并上缴。
5.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
(1)年度内请事假达8天或其他假达15天及以上的。
(2)受警告及以上处分,出现教学事故,工作推诿、服务态度差遭投诉被核实的。
(3)不能完成学校和本单位规定的岗位基本任务的。
(4)参加工作第一年的。
(5)经学校批准在外脱产进修、学习超过3个月的。
(6)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认为不适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
6.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情况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刑事处罚的。
(2)出现二级教学事故、管理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受学校行政或党内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
(3)对本职工作不负责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未经单位批准并报学校备案,在校外兼课,在公司、盈利性经济实体兼职的(属学校鼓励的科技开发、科技服务除外,学校另文规定);无故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调动的;多次不参加校院两级公共事务活动的。
(4)考核期内旷工达3天或迟到早退达15次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完成教学工作量未达到本单位额定工作量70%的。
(5)有学术不端行为被证实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7)学校认定其他可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情形的。
7. 本学年参加工作的本科毕业生,本考核年度为其试用期,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但是只写评语不定等次。管理人员(含科级及以下人员的党政管理人员、实验人员)除按规定填写《华侨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外,应在单位或党组织范围内述职,并由所在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等次。
8. 休产假教职工需参加年度考核,教学工作量按规定减免。经批准的外出学习、培训人员需参加年度考核。
二、评优名额分配(中层领导干部、2018年1月1日后报到的不计入基数,原则上15%下拨)
类别 |
音乐系 |
舞蹈系 |
管理人员 |
备注 |
指标 |
4.2 |
1.2 |
0.9 |
6.3 |
总人数 |
28 |
8 |
6 |
42 |
优秀指标分配:原则上音乐系4个,舞蹈系1个,管理人员1个(报送学校按排名先后,以学校审定为准)。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责任人 |
工作内容 |
备注 |
5月25日 |
院领导、考核小组 |
1.确定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确定各系优秀名额。 3.布置考核相关工作。 |
|
5月28日 |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分系开展 |
传达考核文件精神、动员布置考核工作。学院发短信通知,教工个人登录考核系统填报信息。 |
|
5月18日—31日 |
全体教工 |
个人进入信息系统方式:登录信息门户(校外网用户请登录http://hr.hqu.edu.cn)--进入科研信息教师登记系统。1.完成论文、著作填写,并提交审核,核对科研课题及其它科研信息,如有异议,请反馈给科研秘书。 2.个人或集体获得创作、表演或指导的奖项(时间:2017.6.1-2018.5.31)由负责人将证书或文件复印件、成果认定表交科研秘书,以便本度考核及二次津贴分配发放奖励参照。 |
|
5月30日前 |
教研室负责人 |
提出本教研室教师承担工作量的分配调拨建议给教学秘书,报学院审核。 |
|
6月5日前 |
科研秘书 |
审核教职工科研成果,汇总提交社会科学研究处核实修改。 |
|
5月25日--6月15日 |
全体教工 |
1. 个人进入信息系统方式:登录信息门户(校外网用户请登录http://hr.hqu.edu.cn)--进入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年度考核管理--选择年度考核个人填报--选择教职工2017-2018学年年度考核--核实教学、科研工作情况、服务工作--填报荣誉类获奖、个人年度总结--保存并提交单位审核。 2.个人如对提取的本科教学工作量有异议,请反馈给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汇总后提交教务处核实修改。 3.个人如对提取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有异议,请反馈给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核实修改。 4.个人获得政府部门授予的地市级以上荣誉奖项的证书、文件等复印件交院办整理汇总,统一报人事处审核。 5.教师个人填写《音乐舞蹈学院教师服务任务年度申报表》,附相关佐证材料送院办。 |
请各位教师认真核对教学工作量,个人岗位津贴中的课时津贴将直接按此发放。所有意见和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6月15日下午下班前 |
6月22日前 |
教学秘书 研究生秘书 |
核对教师教学工作量;单位教学工作量审核人员可直接对有关数据进行调整;其他需修改的相关材料由各相关负责人汇总分别报送教务处、研究生处、社会科学研究处、人事处等有关职能部门。 |
|
6月22日前 |
院领导、办公室负责人 |
核对《音乐舞蹈学院教师服务任务年度申报表》并进行打分 |
|
6月22日前 |
系、办公室负责人 |
组织述职初评本系、部门考核等级并上报学院办公室 |
|
6月23日前 |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
1.确定全体老师的考核等级 2.确定评优人员名单 |
|
6月25日前 |
办公室 |
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教职工考核等级、教学工作量、科研业绩及服务分等信息 |
|
6月27日前 |
办公室 |
将《华侨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人事处,单位考核系统操作员应在年度考核系统中输入单位考核结果并保存提交 |
|
7月上旬 |
办公室 |
统一打印学院每位教师的个人《年度考核表》,交个人签名、考核小组签署意见后上报人事处。 |
|
附:音乐舞蹈学院教师服务任务年度申报表
音乐舞蹈学院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