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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9-12 浏览:

音乐舞蹈学院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华侨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教务﹝2021105号)的精神,结合音乐舞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名额

教务处分配我院4个推荐名额,音乐系、舞蹈系各推荐2个。同时,再报送候补推荐名单2个。

   二、推免生条件

 (一)生源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境外生)。境外生推免按照研究生院《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相关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思想品德条件、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三)学业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艺术创作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 本科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应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5%,无挂科记录。

3.外语水平的具体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380分,或TOEFL成绩不低于60分,或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5.0,外语成绩证明应于推免当年831日前获得。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四)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学院的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70%)和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30%)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权重;综合能力主要分为六类,Z1:参军入伍服兵役,权重为2%; Z2:参加志愿服务类,权重为4%; Z3: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权重为8%; Z4:科研成果类,权重为2%; Z5:竞赛获奖类,权重为9%; Z6:综合荣誉等其他类,权重为5%

     (五)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而未达到学业条件的推免生条件者,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 5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放宽至380分及以上,且综合排名成绩附加10分。

1.本科在读期间分别以学生本人和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且以华侨大学为第一单位在二类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1 篇以上,并提供申请者及该合作导师的承诺书。(核心期刊名单以最新的《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为准)。

  2.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校认定的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科研/专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团体竞赛项目按照荣誉证书排序前2名学生可获得推免生资格,该部分学生由学院依序公示,学校依序推荐。

  3.大学生应征入伍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

  4.其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5.满足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荣誉获得者。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相关成果和奖项的证明材料应在推免2021 831日前获得。

  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荐名额,在学校划拨的指标中划定一定比例名额给此类学生,但原则上不得超过20%(向上取整,1个)。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中外人文交流、学生组织建设、社团管理、媒体宣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三、推免程序及时间安排

1.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符合推免生申请的学生于913日下午17:00前向院学工办(音舞大楼105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申请材料。联系人:葛卫遥,手机号:13290781357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华侨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本科前三学年的课程绩点成绩单(必须加盖学院公章)和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外语成绩考试证明及综合能力所规定的证明材料。

2.综合排名并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915日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查通过者进行综合排名,由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3.公示推免生初选名单。915--91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推免生初选名单,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4.报送教务处。公示无异议,于918日由学院按文件(格式)要求报送教务处审核。

5. 924日前,学校审定各学院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备案。

6.925日起(以系统开放服务时间为准),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7.928日起,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1020日前未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四、其他事宜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院2022年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音乐舞蹈学院2022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附:音乐舞蹈学院2022年推免生综合能力成绩加分细则

 

                                音乐舞蹈学院

                               2021910

 

 

 

 

附件

音乐舞蹈学院2022年推免生申请

综合能力成绩加分细则

 

根据华侨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教务﹝2021105号)文件精神,经音乐舞蹈学院2022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音乐舞蹈学院2022年推免生申请综合能力成绩加分细则》。

    综合能力成绩=Z1+Z2+Z3+Z4+Z5+Z6,满分30分。

   其中:

   Z1:参军入伍服兵役(占 2%);

   Z2:志愿服务类(占4%);

   Z3:社会服务类(占8%);

   Z4:科研成果类(占2%);

   Z5:竞赛获奖类(占9%);

   Z6:综合荣誉类(占5%)。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办法

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加2分。

    二、志愿服务类加分办法(上限4分)

志愿服务大赛

赛事级别

“志愿服务大赛”

获奖等级

加分标准/

“志愿服务项目”

获奖等级

加分标准/

国赛

金奖

4

示范项目

4

银奖

3

铜奖

2

省赛

金奖

2

银奖

1

 

星级志愿者

志愿汇星级

加分标准/

五星

4

四星

3

三星

2

二星

1.5

一星

1

1.        获得“志愿服务大赛”、“志愿服务项目”系列赛事省赛二等奖(银奖)及以上者(排名均为服务队队长及主要负责人3人及以下);或在志愿汇获得一星志愿者及以上者才具加分资格。

2.        参赛获奖人数≤7人的项目,获奖队伍所有人均具有加分资格,第一负责人按100%加分、第二负责人按90%加分、第三负责人按80%加分,以此类推;参赛获奖人数>7人的项目,获奖队伍队长及主要负责人才具有加分资格(不超过七人),第一负责人按100%加分、第二负责人按90%加分、第三负责人按80%加分,以此类推。

3.        同种类别竞赛不同级别分别计算,就高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年同种类别竞赛不同项目分数不累加,取最高项目加分。

4.        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

    三、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加分办法(上限8分)

学生在大学就读期间参加学院委派或统一组织的各类演出活动、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届)的,可按以下情况加分。

1.        参加服务国家和地方需要、服务学校的各类演出活动,按照国家级、省级、市厅级、校级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30人(含30人)以下按照相应级别的60%加分,30人以上按照相应级别的50%加分。(此类上限5分)

2.        担任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校易班工作站正、副站长,校团委秘书长,校广播台正、副台长等及以上职务一年或一届的,加4分。

3.        担任校、院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易班工作站,校、院团委各部门部长(负责人)、副部长,校广播台台务会成员,院党支部书记,楼栋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团支书,楼栋自律会主任、副主任或学生社团会长等职务一年或一届的,加3分。

4.        担任校学生会、院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艺术团、校易班工作站、校团委、院团委、校广播台各部门干事,楼栋党支部支委,楼栋自律会成员或学生社团副会长等职务一年或一届的,加2分。

5.        加分应以聘书、发文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

6.        若一人担任多个职务,则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四、科研成果类加分办法(上限2分)

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和专利成果。

1.        学术论文加分办法

论文级别

申请人排名

加分标准

一类

第一作者

2

二类

第一作者

1.5

三类

第一作者

1

CN

第一作者

0.5

论文级别的认定以科研处最新公布的《华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为准。

(1)CN号论文加分累计上限为2分。

(2)论文须是以华侨大学(或华侨大学某一学院)为第一单位,否则该文不予计算加分,若论文未见刊但有录用通知单的,如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入学前见刊,则学术论文分数按照0.8倍计分。

3)对于已正式发表的论文,证明材料须检索证明,未检索的须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的复印件。

2.专利加分办法

专利类别

申请人排名

加分标准

授权发明专利

第一发明人

2

第二发明人

1.5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第一发明人

1

第二发明人

0.5

需取得授予专利权并获得专利证书,提供专利证书的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五、竞赛获奖类加分办法(上限9分)

竞赛获奖是指音乐舞蹈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的各类比赛、竞赛。

赛事级别

获奖等级

加分标准

国家级

特等奖

9

一等奖

7

二等奖

5

三等奖

4

省级

特等奖

7

一等奖

5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校级

特等奖

4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国家级立项

4

省级立项

3

校级立项

1

1.        参赛获奖人数≤7人的项目,获奖学生排名前三位才具有加分资格,排名第一按100%加分、排名第二按95%加分、排名第三按90%加分;参赛获奖人数>7人的项目,获奖学生排名前40%(四舍五入)才具有加分资格,排名第一按100%加分、排名第二按90%加分、排名第三按80%加分,以此类推。

2.        排名不分先后的各类比赛,30人(含30人)以下按照相应级别的60%加分,30人以上按照相应级别的50%加分。(此类上限5分)

3.        同种类别竞赛不同级别分别计算,就高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年同种类别竞赛不同项目分数不累加,取最高项目加分。

4.      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

    六、综合荣誉等其他类(上限5分)

1.        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获奖等级

加分标准

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青年奖章(集体)、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

5

获省部级荣誉称号:省优秀共青团员、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省五四青年奖章(集体)、省“三下乡”先进工作者、福建省向上向善好青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3.5

获市级荣誉称号:市优秀共青团员、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市五四青年奖章(集体)、厦门市优秀青年

2.5

校级

荣誉称号

“校长特别奖”

3

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校十佳志愿者

2

院级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院级十佳志愿者

1

2.        获奖人数≤3人,获奖学生均按相应等级标准加分;获奖人数>3人则为集体项目,排名第一学生按照相应等级标准加分,其余队员加分按照相应等级标准的70%计分。

3.        同类型奖项取最高等级加分,不同类型奖项可累计加分。

4.        获奖者须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或者发文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5.        奖学金所获荣誉称号不予加分考虑。

 

七、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音乐舞蹈学院2022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综合能力成绩自评表

姓名

 

班级

 

 

加分内容(请详细填写)

分数

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

 

 

参加志愿服务类

 

 

 

 

 

 

参加社会服务类

 

 

 

 

 

 

科研成果类

 

 

 

 

 

 

竞赛获奖类

 

 

 

 

 

 

综合荣誉类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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