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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缪海伦等13名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10-31 浏览:

经党组织培养考察,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党支部于10月29日召开支部确定发展党员大会,并报送音乐舞蹈学院党委预审,经组织层层考察、讨论,决定将缪海伦等13同志确为党的发展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音乐舞蹈学院音乐系学生党支部:

2011级音乐班:缪海伦、沈宇星、马小龙、周菁

2012级音乐班:吴美莲、吴诗雅、王挺悦、胡艳梅

2013级音乐班:成凤、段青青、张盛

音乐舞蹈学院舞蹈系学生党支部:

2012级舞蹈班:李辰

2013级舞蹈班:董少雅

党员和群众对其列为发展对象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采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于11月6日前向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公示期: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公示电话:0592-6162001

0592-6162002

公示邮箱:ywxy@hqu.edu.cn

音乐舞蹈学院党委

2014年10月31日

学院党政办公室:05926162029     学生工作办公室:6162002     邮箱:ywxy@hqu.edu.cn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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