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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通知】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在全省团员青年中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9 浏览:

各班级:

现转发《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在全省团员青年中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自主申报,于2014年12月23日(星期二)12:00前将纸质版推荐表(附件2)报送至团委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407221008@qq.com

附件2:福建省“向上向善好青年”推荐表.docx

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省直团工委,各大学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武警边防总队、省武警消防总队政治部,福建金融团工委,九省市区驻闽团工委,各福建驻外团工委:

为进一步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国团员青年中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中青发〔2014〕23号)文件精神,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团员青年中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二、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少年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在福建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要求,结合“六大青春战役”工作部署,面向我省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寻找、发现、推选一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身边好青年,通过广泛开展学习讨论、主题宣传、交流分享和实践活动,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青年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实践者,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贡献青春力量。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2015年12月

四、活动方式及推选对象

活动采取层层推选“向上向善好青年”的方式进行。被推选对象年龄应在14岁至45岁之间,侧重于来自基层一线,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突出的青年。主要分以下类别:

1.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创业创优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勤奋钻研,奋斗创业,敢于争先,积极追求卓越,努力争创一流,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诚实守信好青年:坚持诚信为本,对人对事始终信守承诺,一诺千金,言而有信,诚实不欺,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良好口碑。

4.崇义友善好青年:讲公平守正义,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倡导公序良俗、文明新风。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及时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热心公益,见义勇为。

5.孝老爱亲好青年:弘扬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家庭和睦,在家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时,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五、活动安排

1.典型推选阶段(2014年11月—2014年12月)

按照“爱岗敬业好青年”“创业创优好青年”“诚实守信好青年”“崇义友善好青年”“孝老爱亲好青年”等5个类别,通过团组织推荐与社会推荐、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逐层推选出本市、县、区和本系统(单位)的“向上向善好青年”。

——组织推荐:各级团组织逐级推荐“向上向善好青年”人选。

——社会推荐:各级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可以单位名义向本级或所在地团委推荐“向上向善好青年”人选。

——个人推荐:凡符合条件的青年可以个人名义向所在地团委自行申报或推荐他人作为“向上向善好青年”人选。

按照优中选优原则,各设区市团委在组织层层推选基础上,向团省委推荐全省“向上向善好青年”候选人(每类不超1人、总数不超5人,尽量兼顾不同行业、职业领域,已获全国性以上表彰奖励的一般不再推荐),并于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前报送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其他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推报总数不超过1人的“向上向善好青年”候选人。团省委将遴选产生20名事迹突出、感染力强、根植基层的全省“向上向善好青年”,并从中向团中央推荐10名全省“向上向善好青年”候选人。未获过“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表彰的全省“向上向善好青年”,还将推荐作为第十二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候选人参评,届时不挤占所推荐单位的推报名额。

2.分享交流阶段(2015年4月—9月)

全省各地区、各系统要结合推选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典型作用,层层开展“向上向善好青年”故事分享活动。团省委将从各地推报的代表中选取若干优秀代表,深入农村、学校、企业、机关、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分享交流活动,讲述好青年的青春故事,分享青春感悟,传递鲜明价值导向;邀请“向上向善好青年”优秀代表参与微话题讨论及微访谈等新媒体专题宣传活动,影响带动更多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学习实践阶段(2015年10月—12月)

重点围绕“什么是核心价值观”、“如何践行核心价值观”等问题,在团员青年中普遍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学习讨论活动,深入开展“我为价值观代言”活动,引导青年聚焦爱岗敬业、创业创优、诚实守信、崇义友善、孝老爱亲,明确努力方向。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团组织都要至少开展1次主题讨论,在讨论基础上,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本地本单位团员青年的具体行为准则,并邀请推选出来的优秀青年典型代言,固化活动成果。各基层团组织要结合“六大青春战役”工作要求和青年实际特点,设计开展1—2次参观寻访、岗位建功、技能竞赛、“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是全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引导广大青少年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工作。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活动组织领导。

2.精心组织,发动基层。要通过层层动员,调动基层和团员青年积极性,把广大普通青年的参与面和参与程度作为评价活动的第一标准,使推选、宣传、学习、实践的过程成为教育引导团员青年的过程。要注重与“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和“身边好青年”推选活动统筹衔接,把“向上向善好青年”推选宣传与寻找乡村好青年、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和“奋斗青春最美丽”分享会等结合起来。

3.大力宣传,扩大影响。要广泛开展全媒体宣传,对“向上向善好青年”候选人事迹和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持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团中央将在中央有关媒体开设活动主题网页和专栏,团省委将组织开展新媒体专题宣传活动。县级以上团委要组织本地区有影响力的网站与活动主网页链接联动,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活动宣传。

联 系 人:蔡强宏

电 话:0591-87522855

电子信箱:fjtsw@126.com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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