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关于拟确定孙斐然等18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4-03-13 浏览:

根据音乐舞蹈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细则和安排,各团支部严格按照程序相继开展推优工作,经团委审核考察,拟确定孙斐然等18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如下:

2012级音乐团支部:孙斐然 李旺利

2012级舞蹈团支部:凡娟 费玲玲 李佳施 钱雅莉 任鑫颖

2013级音乐团支部:邓洪宇 杨俊莎 侯子涵 孙钰 李佳婷 刘欣 林胜男

2013级舞蹈团支部:刘玉洁 王一乔 王诗瑶 蔡芯萍

如有疑义,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公示期:2014年3月13日至3月17日

院党委电话:0592-6162001

院团委电话:0592-6162002

公示电子邮箱:ywxytw@163.com

音乐舞蹈学院党委

2014年3月13日

学院党政办公室:05926162029     学生工作办公室:6162002     邮箱:ywxy@hqu.edu.cn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版权所有 1996-2011 华侨大学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422号

  • 微信公众号
  •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