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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孙斐然等18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3-18 浏览:

根据《音乐舞蹈学院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计划,各团支部近期相继完成了团支部推优工作,经学院团委审核,学生党支部考察讨论,学院公示,决定确定以下18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如下:

2012级音乐团支部:孙斐然 李旺利

2012级舞蹈团支部:凡娟 费玲玲 李佳施 钱雅莉 任鑫颖

2013级音乐团支部:邓洪宇 杨俊莎 侯子涵 孙钰 李佳婷 刘欣 林胜男

2013级舞蹈团支部:刘玉洁 王一乔 王诗瑶 蔡芯萍

音乐舞蹈学院党委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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