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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张仕男等30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05-21 浏览:

音舞﹝2012﹞16号

关于确定张仕男等30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

根据《音乐舞蹈学院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各团支部近期完成了团支部推优工作,经学院团委审核,学生党支部考察讨论,学院公示,决定确定以下30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 ,具体名单如下:

09级音乐团支部:黄光华 王如桃 段靓茹

09级舞蹈团支部:赵振林 郭珍珍 刘丹丹 郑晨梦

10级音乐团支部:梁广妹 王 越 周雪梅 夏 薇 刘璟颉

陈文雯 曾雅兰

10级舞蹈团支部:冯伟仓 王超婕 张华健 冯 君 周晶晶

李 捷 李诗雨 刘瑞云 刘 婷

11级音乐团支部:张仕男 李明亮 虞佳鸿

11级舞蹈团支部:付 晓 胡丹蕾 苏 青 罗丹丹

音乐舞蹈学院党总支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学院党政办公室:05926162029     学生工作办公室:6162002     邮箱:ywxy@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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