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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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2-02-28 浏览:

一、音乐舞蹈学院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总要求:思想先进、学习优秀、工作勤奋、身心健康、模范带头。

二、音乐舞蹈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行为要求:

1列席党支部会议,包括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集中教育会等会议,承担各类支部建设工作,切实做好有关大学生的服务工作,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2以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重视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的学习,关注国际国内形势,每个季度至少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一篇,不断以正确的入党动机作为自己入党的精神力量。

3以身作则,模范带头,积极参加校院组织或举办的各类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如校运会、青年志愿者活动、学雷锋、清明节扫墓、党团知识竞赛等),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

4、模范遵守校规院纪,带头开展班级学风建设,争创优秀团支部、优良学风班级

5、积极做好宿舍内务卫生,带头营建积极向上的宿舍文化,争创文明宿舍。

6、自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不在社区使用违规电器,不晚归。

7、定期找入党联系人谈话,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教育和考验。

音乐舞蹈学院党总支

201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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