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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关于2012年夏季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0 浏览:

各毕业班:

毕业临近,为方便大家办理离校各项手续,现将2012年学校关于夏季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

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厦门校区定于624(星期日)下午4:00A区广场举行。请全体毕业生尽可能参加。

二、有关毕业证件的领取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材料初步定在624毕业典礼结束之后,到学院会议室领取。原则上由本人带上身份证、学生证按照学号顺序依次领取。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的同学,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都要)。授权委托书模版见附件一领取毕业证件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毕业生就业派遣日程安排

61前,各毕业生完成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登记好档案投递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以及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地址。

618,学校赴省公务员局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624下午,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到学院领取报到证;

625,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受理毕业生派遣有关遗留事宜,接受毕业生咨询,办理地点分别设在: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二楼就业报告厅,厦门校区:行政研发楼A615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2-6160358

四、毕业生座谈会及纪念活动

54617,各毕业班级应组织开展以“今日我以华大为荣、明日华大以我为荣”为主题的毕业纪念和文明离校活动。可以通过设计毕业纪念文化衫、制作毕业纪念册、拍摄毕业视频、毕业集体照采集、旧书赠送、感恩母院等各种形式开展各类纪念活动。

各班要在521报告本班毕业生集体照的具体时间,邀请学院领导、老师一起合影。

各班毕业集体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光盘请各班班长在615之前交至团委办公室存档,电子版发至邮箱:31881048@qq.com,邮件标题注明年级班级名称。

五、毕业生离校手续和离校退房手续

1.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2526日。

2.6月56月9,毕业生应登陆信息门户——学生离校服务平台,查看自己应该办理的离校手续,并按时前往相关单位办理。不按时办理的,毕业文凭缓发。

3.69,各班收齐学生证至团委办公室加盖注销章后返还给每个毕业生做纪念。未盖注销章不能办理离校手续。学生证丢失需要前往校报挂失后将遗失证明交至团委办公室,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需要乘坐火车的毕业生,可填写《毕业生离校乘车证明》(见附件),以班级为单位汇总至学院签字盖章,再到学生处盖章,毕业生可凭该证明购买半价火车票。

5.毕业生应于69还清借(欠)的图书(见附件三)、资料、学费、住宿费、借款、201电话机,结清水电费、电话费、一卡通余额等,校徽由毕业生本人保存,并根据离校服务系统核对本人离校手续办理情况,以便核发毕业文凭;不按时办理的,毕业文凭缓发。

6.毕业生离校退房手续,厦门校区在各楼和学生社区中心办公室(刺桐苑1号楼)办理,有关离校退房手续的办理附件

7.未完成学业的学生,要遵照我校弹性学制的教学要求,继续在校参加所挂(缺)课程教学活动,但必须先办理退宿手续。办理重修手续,请咨询院教学秘书任秀珍老师,联系电话:6162030

8.有关毕业生迁移户口的通知见附件

六、毕业生离校后信息汇总及其他事项

毕业生请在620之前将毕业离校后的有效联系方式告知班长,由班长统一汇总填写《校友信息统计表》(附件)和《华侨大学2012届毕业生信息登记表》(附件七),并于618之前将两个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64261123@qq.com,文件名和主题请备注班级名称

 

附件:1-7.rar

1.音乐舞蹈学院毕业生证件代领委托授权书

2.毕业生离校乘车证明

3.华侨大学2012届夏季毕业生离校办理图书馆手续须知

4.侨大学2012届夏季毕业生离校退房手续办理须知

5.华侨大学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知

6.华侨大学校友信息统计表

7.华侨大学2012届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团委

年五月十七日

学院党政办公室:05926162029     学生工作办公室:6162002     邮箱:ywxy@hqu.edu.cn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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