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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艺术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14 浏览:

为做好音乐舞蹈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营造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成立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成立音乐舞蹈学院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副院长、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副主任

学院党政负责人学院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按照《华侨大学实验室管理办法》,实行“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和环境保护责任。音乐舞蹈艺术实验教学中心设实验室主任一名,实验室副主任一名,任命实验员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员。

学院党政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直接管理责任人,与学校签署《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实验室副主任和实验员为具体负责人学院签署《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协助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实验室应急管理制度

按照音舞〔2021〕4 号《李碧葱音乐舞蹈大楼安全应急预案》执行。

四、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华大设〔2017〕13号《华侨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执行。

实验室安全值班值日制度

正常上班时间,由中心实验员负责实验室值班,安排值日,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节假日期间,实验中心值班与学院值班合并进行,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值班人员对学院安全和实验室安全负责。

  1. 实验室安全培训、安全告知和准入制度

    按照《华侨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原则,新生进入实验室之前,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的宣传教育,根据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及危险源性质特点组织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实验室安全内容的学习和考试,基于学校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试系统,要求学生进行集体学习,在线学习和在线考试。学生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才能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没有准入资格的学生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成立实验室安全督查队伍由实验室副主任、实验员、物业教室管理员和学生骨干组成。每学期期初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任务安排表,根据学校的要求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重大安全、防护问题,要及时报学院、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解决。

    实验室安全例会制度

    成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建设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院领导、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副主任及系主任、各教研室和机构负责人、党政办主任、实验员组成。实验室安全管理建设工作小组每学期期初固定召开一次实验室安全工作例会,部署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每学期期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本学期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根据需要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和解决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实验室工作。

    实验室安全守则

    (一)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室特点制定相应的具体的实验室管理规定并上墙。所有进入实验室人员应当遵守实验室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

    (三)各实验室内按消防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器材的完好,配合管理部门,定期对实验室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四)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求摆放要规范、合理,不准随便拆装接线,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要求进行使用。

    (五)按照学校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统一要求,定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实验室安全培训考试工作。

    (六)各实验室如有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按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及学校有关部门。

 

学院党政办公室:05926162029     学生工作办公室:6162002     邮箱:ywxy@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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