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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华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5 浏览:

 

各学院、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为做好岗位设置工作,全面掌握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目前在岗且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含教育管理系列、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人、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事代理人员、全职在学校工作的外聘人员,下同)和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填表说明
1、《华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分为教师类和其他专业技术类,教师类供教学科研人员填写, 其他专业技术类供教师以外的所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填写。
2、业绩仅填写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含转评前)以来所取得的。
个人获奖特指政府主管部门作为主办单位所授予综合性奖项,不含群众组织、各类协(学)会所授的奖励。
3、教师类工作业绩填表要求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填写: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和排名;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教改项目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指精品课程、教学团队、人才培养实验区、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下同);在二类及以上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刊物分类按科研规定执行,要求独立完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下同)或专著。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填写: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和排名;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教改项目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排名;在三类及以上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填写:获得厅局级及以上奖励和排名;主持厅局级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教改项目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排名;在四类及以上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此次表格填写内容将作为学校岗位设置和分级聘任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按要求如实填报,并请于2012年4月9日前收齐,加盖公章后交至人事处。
联系人:陈永煌(泉州)   联系电话: 0595-22693610
庄蕾(厦门)     联系电话: 0592-6161099   
附件:《华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抄送:校领导,党委各部(室),工会、团委。
人事处2012年4月1日印发
 

学院党政办公室:05926162029     学生工作办公室:6162002     邮箱:ywxy@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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