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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5 浏览:

各系(部)、室、班级

为更好地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同时为省级竞赛选拔优秀作品,校团委、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学生处决定联合启动第三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简介

挑战杯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的简称,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竞赛官方网站为www.tiaozhanbei.net“挑战杯”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另一个则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这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

二、参赛范围

1.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以及硕士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本届“挑战杯”校赛参赛作品我院可推荐1份作品参赛,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20219月以来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每人限报一项作品)。

三、时间安排

1.宣讲动员(1012日前):学院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联系葛老师了解相关文件和作品文本填报要求及大赛注意事项。

2.项目申报1020日前申报团队请于1020日前需按照作品参赛说明(附件1)将参赛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音舞大楼105葛老师处其中应报送纸质版材料作品申报书(附件2)一式五份作品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以及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附件4)撰写的作品文本一式五份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一式五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2051542611@qq.com

3.学院评审1024日前):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开展评审会,择优推荐优秀项目上报学校

4.成果展示(11月中旬):进入校赛的申报团队进行展位现场答辩及实物展示,专家结合答辩情况确定第三十“挑战杯”校赛获奖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充分重视,加大动员。本届竞赛将作为学校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国赛的重要依据

2.精心组织,强化培训。学院将适时组织参赛师生认真学习《华侨大学关于进一步鼓励广大师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系列竞赛的实施意见》(华大学〔2022〕45号)(附件5熟悉掌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附件6)、《“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附件7)。鼓励有条件的老师将实践教学融入“挑战杯”参赛项目的培育指导中。按照作品分类进行有针对作品选题、申报书及文本撰写、展位布展、项目答辩等内容展开赛前辅导培训。学院鼓励港澳台侨学生融入参与“挑战杯”赛事。

五、注意事项

1.选拔标准。项目选拔过程中应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因素。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要有思想、有理论、有理念,扎实调查研究社会热点问题,并且能以学生身份努力做一些公益实践,以使调研成果能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政府现代化治理;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如学生自主研发或参与程度较高的小发明、小创造,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较好市场前景并已经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有可能在短时间内产生成熟技术解决方案或实务产品。学生已获专利的作品要优先选拔推荐。

2.项目来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社会实践以及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立项资助的项目请积极申报。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六、资助与奖励措施

 1.根据《华侨大学关于进一步鼓励广大师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系列竞赛的实施意见》(附件5)参加“挑战杯”竞赛获奖的学生,按比赛获奖的级别、名次颁发相应的奖金。

赛事

级别

“互联网+”

创新创业

大赛

奖励金额(元)

“挑战杯”

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

奖励金额(元)

“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

奖励金额(元)

国赛

金奖

50000

特等奖

50000

 

 

 

 

一等奖

40000

金奖

40000

银奖

30000

二等奖

30000

银奖

20000

铜奖

15000

三等奖

15000

铜奖

10000

省赛

金奖

15000

特等奖

15000

 

 

 

 

一等奖

12000

金奖

10000

银奖

8000

二等奖

8000

银奖

6000

铜奖

4000

三等奖

4000

铜奖

3000

 

 

 

 

优秀奖

2000

校赛

金奖

1000

特等奖

1000

金奖

1000

银奖

800

一等奖

800

银奖

800

铜奖

600

二等奖

600

铜奖

600

 

 

三等奖

400

优秀奖

400

2.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本科学生参赛获奖可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具体参照《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在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获得省赛金奖(特等奖、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项目负责人(排位第一)优先推荐参评“大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校优秀毕业生”“校优秀共青团员”“‘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等荣誉称号。

4.境外生团队(至少有1名境外生排位前二)参与省赛、国赛获奖,学生团队奖励金额可提高20%。

5.境外生团队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获省赛金奖(特等奖、一等奖)及以上的境外生(排位前二)可优先推荐参评“‘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校优秀学生”“校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6.根据我院推免研究生相关条例,对获得省级和国家级“挑战杯”赛事荣誉的同学在评选时根据获奖等级可相应加分政策

7.在综合素质测评时获得挑战杯校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按照获奖等级获得相应加分,最高可以获8分

 

附件:

1.第三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说明

2. 第三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3.第三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学院作品汇总表

4.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

5.华侨大学关于进一步鼓励广大师生参加“互联网 ”“挑战杯”系列竞赛的实施意见

6.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7.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共青团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5日

 

各系(部)、室、班级

为更好地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同时为省级竞赛选拔优秀作品,校团委、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学生处决定联合启动第三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赛事简介

    挑战杯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的简称,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竞赛官方网站为www.tiaozhanbei.net“挑战杯”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另一个则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这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

  2. 参赛范围

    1.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以及硕士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本届“挑战杯”校赛参赛作品我院可推荐1份作品参赛,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20219月以来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每人限报一项作品)。

  3. 时间安排

    1.宣讲动员(1012日前):学院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联系葛老师了解相关文件和和作品文本填报要求及大赛注意事项。

    2.项目申报1020日前申报团队请于1020日前需按照作品参赛说明(附件1)将参赛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音舞大楼105葛老师处其中应报送纸质版材料作品申报书(附件2)一式五份作品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以及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附件4)撰写的作品文本一式五份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一式五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2051542611@qq.com

    3.学院评审1024日前):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开展评审会,择优推荐优秀项目上报学校

    4.成果展示(11月中旬):进入校赛的申报团队进行展位现场答辩及实物展示,专家结合答辩情况确定第三十“挑战杯”校赛获奖名单。

  4. 工作要求

    1.充分重视,加大动员。本届竞赛将作为学校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国赛的重要依据

    2.精心组织,强化培训。学院将适时组织参赛师生认真学习《华侨大学关于进一步鼓励广大师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系列竞赛的实施意见》(华大学〔2022〕45号)(附件5熟悉掌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附件6)、《“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附件7)。鼓励有条件的老师将实践教学融入“挑战杯”参赛项目的培育指导中。按照作品分类进行有针对作品选题、申报书及文本撰写、展位布展、项目答辩等内容展开赛前辅导培训。学院鼓励港澳台侨学生融入参与“挑战杯”赛事。

  5. 注意事项

    1.选拔标准。项目选拔过程中应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因素。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要有思想、有理论、有理念,扎实调查研究社会热点问题,并且能以学生身份努力做一些公益实践,以使调研成果能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政府现代化治理;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如学生自主研发或参与程度较高的小发明、小创造,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较好市场前景并已经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有可能在短时间内产生成熟技术解决方案或实务产品。学生已获专利的作品要优先选拔推荐。

    2.项目来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社会实践以及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立项资助的项目请积极申报。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 资助与奖励措施

    1.根据《华侨大学关于进一步鼓励广大师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系列竞赛的实施意见》(附件5)参加“挑战杯”竞赛获奖的学生,按比赛获奖的级别、名次颁发相应的奖金。

赛事

级别

“互联网+”

创新创业

大赛

奖励金额(元)

“挑战杯”

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

奖励金额(元)

“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

奖励金额(元)

国赛

金奖

50000

特等奖

50000

 

 

 

 

一等奖

40000

金奖

40000

银奖

30000

二等奖

30000

银奖

20000

铜奖

15000

三等奖

15000

铜奖

10000

省赛

金奖

15000

特等奖

15000

 

 

 

 

一等奖

12000

金奖

10000

银奖

8000

二等奖

8000

银奖

6000

铜奖

4000

三等奖

4000

铜奖

3000

 

 

 

 

优秀奖

2000

校赛

金奖

1000

特等奖

1000

金奖

1000

银奖

800

一等奖

800

银奖

800

铜奖

600

二等奖

600

铜奖

600

 

 

三等奖

400

优秀奖

400

2.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本科学生参赛获奖可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具体参照《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在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获得省赛金奖(特等奖、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项目负责人(排位第一)优先推荐参评“大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校优秀毕业生”“校优秀共青团员”“‘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等荣誉称号。

4.境外生团队(至少有1名境外生排位前二)参与省赛、国赛获奖,学生团队奖励金额可提高20%。

5.境外生团队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获省赛金奖(特等奖、一等奖)及以上的境外生(排位前二)可优先推荐参评“‘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校优秀学生”“校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6.根据我院推免研究生相关条例,对获得省级和国家级“挑战杯”赛事荣誉的同学在评选时根据获奖等级可相应加分政策

7.在综合素质测评时获得挑战杯校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按照获奖等级获得相应加分,最高可以获8分

 

附件:

1.第三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说明

2. 第三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3.第三十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学院作品汇总表

4.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

5.华侨大学关于进一步鼓励广大师生参加“互联网 ”“挑战杯”系列竞赛的实施意见

6.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7.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共青团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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