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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挑战杯”华侨大学 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 浏览:

各系、部、室:

为更好地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蓬勃开展,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同时为省赛选拔优秀作品,校团委、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学生处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十一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1.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以及硕士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本届“挑战杯”校赛参赛作品由各团委按照指标分配名额(附件1)进行推荐,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2022年9月以来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每人只能限报一项作品)。

二、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即日起至11月中旬):学院团委组织学院竞赛活动,遴选推荐校赛作品。有意申报的团队,按参赛说明要求(附件2),于11月6日前将申报书(附件3)、参赛作品文本、作品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音舞楼1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035071579@qq.com。

2.文本初审(11月下旬):组委会将作品文本分发给评委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

3.成果展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报团队进行展位现场答辩及实物展示(成果展示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校赛评审专家将结合答辩情况评审第三十一届“挑战杯”获奖作品。

三、工作要求

1.充分重视,加大动员。本届竞赛将作为学校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国赛的重要依据。根据申报作品数,学院择期举办院内选拔赛。

2.精心组织,强化培训。请参赛师生认真学习《华侨大学关于进一步鼓励广大师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系列竞赛的实施意见》(华大学〔2022〕45号)文件精神(附件5),熟悉掌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试行)》(附件6)。鼓励有条件的老师将实践教学融入“挑战杯”参赛项目的培育指导中。按照作品分类进行有针对作品选题、申报书及文本撰写、展位布展、项目答辩等内容展开赛前辅导培训。学校和学院鼓励和引导港澳台侨学生融入参与“挑战杯”赛事。

四、注意事项

1.选拔标准。项目选拔过程中应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要有思想、有理论、有理念,扎实调查研究社会热点问题,并且能以学生身份努力做一些公益实践,以使调研成果能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政府现代化治理;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如学生自主研发或参与程度较高的小发明、小创造,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较好市场前景并已经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有可能在短时间内产生成熟技术解决方案或实务产品。学生已获专利的作品要优先选拔推荐。

2.项目来源。可从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社会实践以及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立项资助的项目中挖掘一些具有潜力的项目。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附件:

1.第三十一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学院参赛作品申报控制数(含研究生作品数)

2.第三十一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说明

3.第三十一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4.第三十一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学院作品汇总表

5.华侨大学关于进一步鼓励广大师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系列竞赛的实施意见

6.“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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