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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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侨大学2023年度志愿服务 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浏览:

各团支部:

为了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六十一周年,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把雷锋精神代代传承下去,校团委和院团委决定开展华侨大学2023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校级:华侨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从中择优评选“十佳青年志愿者”)

院级:音乐舞蹈学院十佳青年志愿者

二、参评条件

1.参评对象:注册青年志愿者。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未受违纪处分。

3.踊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精神和奉献意识。

4.参评志愿者的工时按照志愿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记录计算,华侨大学主办或组织参与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工时为评选主要参考依据。

5.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原则上须具备一年以上志愿服务经历,且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间不低于50小时(院级不低于20小时)。

6.从本届优秀青年志愿者中择优评选“十佳青年志愿者”。原则上须有一年以上志愿服务经历,且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间不低于75小时,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在社会公益事业、志愿服务方面做出卓越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申报名额

1.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5人;

2.院级十佳青年志愿者10人。

注:获得校级十佳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可在推免保研时加2分,获得院级十佳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可加1分。

四、评选工作

1.申报阶段:3月20日12:00前,上交电子版材料,包含《华侨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附件1)、《华侨大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相关证书、公示证明、每人3-5张志愿服务活动典型照片及其简要说明)以及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需以“2023年度(姓名)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2019557031@qq.com,逾期将视为放弃参评。

2.初审阶段:3月下旬,通过初审评选出各学院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以及确定十佳志愿者候选名单。对推荐的“十佳青年志愿者”的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3.终审阶段:4月上旬,将举行十佳志愿者评选汇报,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十佳青年志愿者评选工作。

4.表彰阶段:4月中旬,优秀青年志愿者、十佳青年志愿者名单全校公示并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应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对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发展的重要性,积极宣传和组织此次评选活动。坚持实事求是、择优推报的原则,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评选,及时做好材料整理和推报工作。

附件:1.华侨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2.华侨大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学院党政办公室:05926162029     学生工作办公室:6162002     邮箱:ywxy@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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